市面上五证不全的楼盘很多,但购买五证不全的房子是很没有保障的,指不定哪天房屋就被收回去了!千万别以为在开玩笑,众多购房者的心酸血泪史想想就摆在面前!
近日,汕头房管局公布了汕头市未取得预售许可证商品房项目名单(截止6月25日),提醒广大购房者,汕头这些楼盘先别急着买!此次公告共计涵盖32个楼盘项目,具有是哪些?一起来看看!
此外,进入金平、龙湖区范围进行宣传展示的濠江区、南澳县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商品房项目名单如下:
信息来源汕头房管局,具体以开发商官方公布为准
另外,为推进汕头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房管局发布有关严禁违规销售商品房的通告,内容如下:
一、对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商品房项目,按有关法律法规,地产开发企业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销售,经纪机构不得提供经纪服务。
二、对已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但因项目已设定抵押登记的商品房项目,按《汕头经济特区商品房销售条例》规定,商品房登记作为抵押物的或商品房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登记作为抵押物的,应当在抵押权注销登记后方可进行商品房销售、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商品房项目抵押范围具体房号在汕头市房产管理局商品房网上销售备案系统项目楼盘表中动态公布,市民可登录网站查核。
三、购买任何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商品房危害性极大,不但助长违规销售行为,而且购房人自身权益也无法得到法律保障。我局再次郑重提醒广大市民不要购买任何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商品房。
四、我局将开展2018年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一旦发现商品房销售违法违规行为,将坚决给予严肃处理。请广大市民协助我们共同监管房地产市场秩序,积极举报违法违规行为。
购房需注意事项
● 买房前:
1.认真阅读和了解销售现场设置的公示栏、公示牌和公示台中载明的项目销售信息;
2.查看在销售现场公示经工商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
3.阅读商品房买卖合同格式条款,明白自己的权利和义务;
4.对合同中存在异议的条款,应向房地产开发企业、合同监管部门或律师咨询后,确认是否购买,要仔细了解并认可合同文本内容后再签字确认。
对销售现场公示内容不全、未充分了解的项目不要急于购买,不要支付定金、预付款等任何费用。
● 在选择房屋时:
1.应对拟购房屋的规划用途、配套设施、主体结构、户型朝向、销售价格等进行全面了解和判断,不要轻信开发企业宣传资料及销售人员口头承诺;
2.对开发企业的广告宣传、销售人员口头承诺事项,应谨慎辨别,对于无法确定宣传和承诺是否能够兑现的,应当在签定认购协议时,要求开发企业以书面合同形式予以确定;
3.购房人应明确“定金”是履行购房合同的担保,一经交付便产生法律效力,请慎重缴纳。
● 了解定金和订金的区别:
“定金”是履行购房合同的担保,一经交付便产生法律效力,无权要求返还,请慎重缴纳;收受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 购买由中介机构代理的预售楼盘:
购买由中介机构代理的预售楼盘,应在现场公示栏处查看该中介机构是否具有相应资质代理此项目。
来源:汕头房产管理局、乐居潮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