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人大常委会检查组对《汕头市生活饮用水源保护条例》进行执法检查,汕头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王芸,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香兰、秘书长郭锡鹏等参加检查。检查组首先来到金平区,现场检查了月浦水厂取水口下游的炼油点、废塑料加工点及上游庵埠边界的废塑料堆放加工点,在检查最后一个塑料堆放加工点时看到,沿路垃圾成堆,现场还有垃圾正在焚烧,周围环境恶劣。
据悉,金平区对这一加工点污染隐患问题十分重视,多次组织整治,但效果仍不明显。该区经调查核实,该塑料堆放加工点位于金平区行政区域范围内,属饮用水源保护区陆域保护范围,所用土地权属归龙湖区鸥汀街道,但当地居民和经营者认为不属于金平管辖范围,不肯配合,给管理工作带来难度,难以管理到位。该区希望相关部门协调有关单位理顺该范围的管理,推进整治。
代表们表示,根据保护条例规定,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禁止排放、倾倒、堆放生活垃圾等废弃物。这一废塑料堆放点就在水厂取水口附近,对饮用水源的污染不容忽视。汕头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王芸指出,各级各有关部门应当做到依法用水、管水和治水,增强责任感,形成合力,真正将措施落实到位,对饮用水源保护区内存在污染隐患的炼油点、废塑料堆放加工点必须坚决依法予以取缔。